3月11日上午,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,薄绍晔委员代表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发言。
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是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中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,是全国人民实现美好中国梦的关键一步。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同进入全面小康社会,不仅是8500万残疾人和3亿残疾人亲属的殷切期盼,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。
残疾人的贫困问题具有三个明显特征:
一是残疾人贫困比例高。根据2015年全国残疾人实名制专项调查,农村贫困残疾人为964万,约占调查对象的50%,农村残疾人的贫困发生率远高于一般人口8%的贫困发生率。
二是残疾人贫困程度深。残疾人就业率低,缺少稳定收入来源,收入水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。多数残疾人还要长期承担医疗、康复训练、配置辅助器具等额外支出,残疾人普遍收入少、支出多。另根据调查,还有90万贫困残疾人没有自己的住房,71万贫困残疾人生活在危房中。这导致许多残疾人长期生活贫困。
三是残疾人脱贫难度大。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的文盲率为4.08%,而残疾人文盲率为43.29%,两者差距显著。受教育缺失是制约残疾人就业脱贫的重要原因。不同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就业需求差别较大,但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还不能充分适应残疾人的实际需求,即使接受过培训的残疾人,往往又缺少资金、生产资料、信息等后续扶持,导致培训后实现生产增收的残疾人比例不足60%。一些有创业能力的残疾人在申请贷款时,又因难以提供抵押和担保,而得不到资金扶持。这些情况交织并存,残疾人脱贫面临很大挑战。
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“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”的庄严承诺。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》中进一步规定了残疾人脱贫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,这让广大残疾人对脱贫致富奔小康充满信心。残疾人摆脱贫困是实现全面小康、攻坚克难的重中之重。提出以下四点具体建议:
一是让残疾人基本实现居者有其屋。国家目前正在统筹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问题,建议在国家“危房改造”项目中将残疾人危房户全部纳入,优先解决。国家目前还没有解决农村无房户的专项政策,建议国家尽快立项推进,并将残疾人无房户优先纳入。
二是采取针对残疾人的社会救助措施。加快推进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,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,让残疾人能看病、看好病;积极推行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提高资助标准,让残疾人老有所依;认真落实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政策,采取分类施保,适当提高残疾人低保待遇。
三是全面落实残疾人“两项补贴”政策。国务院要求各地自今年起,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。各地应尽快予以落实,促进逐步建立我国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,从根本上保障残疾人过上小康生活。
四是要将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。建议针对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,分别开展生产技术培训、生产资料配发、产品销售扶持、异地就业、贷款资金担保等帮扶措施,发挥残疾人自立自强精神,实现就业脱贫。
各位委员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“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,需要格外关心、格外关注”。总书记的话令8500万残疾人倍感温暖。我们坚信,在各级党委、政府的格外重视下,在全社会的格外关心和支持下,残疾人将会有更多的获得感,在实现全面小康的征程上迈出坚实的一步!
来源:人民政协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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